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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2024年度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详见补充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4 采购范围:为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食堂配送所需主副食原材料,包含:(1)肉蛋禽类:新鲜猪肉、鸡肉、鸭肉、鱼肉、羊肉、牛肉、鸡蛋等肉类及其加工食品。(2)蔬菜类:生鲜蔬菜。(3)主食品类:米、食用油、面粉、面条、米线)干货调料类:花生、木耳、酱油、盐、鸡精味精、鲜花酱、散装调味品、包装调味品等。(5)水果类:常见水果等。(6)小食品类:膨化食品、糖果、蛋糕、饼干等特定产品。(7)水产品类:水产类产品。(8)冷冻品类:冷冻品类产品。(9)时令性原料:应季食品。(10)饮品:牛奶、酸奶、果汁等饮品。(11)其他物品:奶制品、豆制品等其他物品。具体食材数量供应以采购人实际的需求为准,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2.6服务地点: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食堂,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马街春雨路七公里处185号。
2.10采购预算:497495.00元(肆拾玖万柒仟肆佰玖拾伍元整),最终结算按照实际配送数量进行核算。
2.12 服务的品质要求:所配送主副食品一定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满足食品类采购验收标准及使用需求,所供食品应提供检验、检疫、检测合格证明。配送食品无霉变、无虫蛀、新鲜、无腐叶、无异味、无注水、无农药残留,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2)供应商须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中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注: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对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评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且处罚期限未满的,评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
3.5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真实有效,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网上报名,报名联系方式)报名费缴纳银行账号信息: